吴茵飞
吴茵飞
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

吴茵飞律师在美国和中国商标及著作权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并与世界各地的法律顾问在商标使用、检索、申请、国内国际商标版权管理、异议、撤销、诉讼和执行方面密切合作。

吴茵飞律师向多家财富500强企业提供商标及反仿冒方面的咨询,为多家上市公司在商标数据库中进行数据检索,管理商标版权申办和执行事务。吴律师还代表客户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重审与上诉委员会处理商标撤销及异议案件,取消资格和复审程序等,以及联邦地区法院诉讼和ITC调查案件。

吴律师在中国的业务专注于客户维权,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管理民事和刑事打假行动。她在中国南京市人民检察官实习期间担任法务助理,期间协助查处仿冒产品及货物来源虚假标识索赔事务。吴律师曾在两家省级高级法院和中国最高法院担任书记员,并管理商标诉讼案件。

吴律师提供内容详尽的法律分析,为侵权风险管理事务提出解决方案。在许可、协商、和解对话及诉讼程序等方面,她的法律教育和文化背景使其与客户和反对方的沟通更具效率。

吴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她为人权倡导者和Mille Lacs郡无家可归者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吴律师的业务领域:

商标及品牌管理、广告、著作权、假冒/灰市货品、域名诉讼与UDRP、美国专利复审、商标咨询及申办、商标诉讼、商标异议及无效程序

吴律师的行业领域:

化学、工业和材料、工业制造、通信、物联网(IoT)、消费品和服务业、消费品、电子和信息科技、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技术、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机器人技术、能源、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服务、游戏与娱乐休闲、体育、健身及户外娱乐、生命科学、医疗设备与诊断、运输和物流、航空、航天及无人驾驶航空系统(UAS)

 

  • 商标
  • 著作权
美国
许波
许波
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

许波博士现为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曾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10 年,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1000余件,所办理的苹果公司诉专利复审委专利行政纠纷案入选“2014 年中国法院10 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并办理了一系列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药品专利、驰名商标保护、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重大疑难案件,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作为律师,许波博士至今已为高通、康宁、LG、腾讯、小米、OPPO、vivo 等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并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客户口碑,被评为 IAM 1000 全球专利诉讼杰出个人。

参与案件

OPPO 公司与诺基亚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

小米公司与超清编解码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

联发科公司与恩智浦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

康宁公司与肖特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

中创新航公司与宁德时代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小天才公司与读书郎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件

同方威视与君合信达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件

安翰公司与金山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件

HMD 公司与华为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案件

江南环保公司与江苏科行公司等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

比特微公司与比特大陆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

广东一方公司与新绿色药业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

腾讯公司与字节公司垄断纠纷案件

腾讯公司与联云天下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腾讯公司与字节公司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件

北京同仁堂公司与天津同仁堂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中集集团与北京中集能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开拓药业公司与郭强等发明人署名权纠纷案件

比特微公司与比特大陆公司恶意诉讼纠纷案件

东方电热公司与无锡国威公司恶意诉讼纠纷案件

社会职务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科协财政项目评审专家

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家

北京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员

杭州生物经济司法保护案例研究基地智库专家

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专家联合会专家

 

  • 专利
  • 商标
  • 著作权
  • 商业秘密
  • 竞 争
  • 反垄断
中国
徐静
徐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徐静律师专长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尤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诉讼业务见长。

徐律师具有近二十年的丰富执业经验,代理过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反垄断诉讼,在多件国内外知名企业之间专利诉讼战中担任中国系列诉讼的牵头律师和出庭律师。徐律师在很多社会热点关注的行业领域如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案件中具有全面而丰富的经验,曾为美国、中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通信领域行业的知名公司就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许可谈判提供咨询,并参与谈判、诉讼。徐律师在奢侈品、通信、软件、银行、互联网、化工、机械、电子、电气、汽车、医疗器械等行业均有丰富的经验。

徐静律师善于解决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的前沿问题,擅长以开拓性的思路,创造性地解释和运用法律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徐律师代理的案件曾多次入选全国以及地方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

徐静律师在山东大学威廉姆森法律、经济与组织研究中心担任兼职研究员,并多次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相关的研讨会发表主题演讲。

徐静律师的代表案件有: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专利权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系列案,原告2.18亿元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额支持,该案同时涉及专利和商业秘密纠纷、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交叉保护,其中对于共同故意侵权及连带责任承担、赔偿额计算等处理方式对未来的案件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该案件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度典型案例。

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阿尔电气有限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该案是中国法院在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中考虑被告一系列恶意行为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的首个案例,入选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四维图新公司诉奇虎科技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金杜团队在一审判决作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对客户不利的情形下,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将电子地图数据作为整体给予著作权保护。该案系中国法院首次在终审判决中确认用于形成电子地图的数据整体上的著作权属性,入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十大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艾默生电气公司诉厦门安吉尔水精灵饮水设备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系全国法院首次在抢注者未实质使用抢注商标实施商标侵权或恶意行权的情况下,仅基于被告持续、批量抢注原告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行为而认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例,判令被告禁止注册相同类似商标,并与实际控制人和代理机构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入选2021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和厦门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2021-2022年度案例、《知识产权管理》2022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案例。

克里斯提·鲁布托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首次认定商标法未列举的新类型商标在中国可以获得注册并受到保护。该案入选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评选的2019年度商标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

  • 专利
  • 商标
  • 著作权
  • 不正当竞争
  • 反垄断诉讼
中国
陈果
陈果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陈果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获得了理学学士学位(化学)及法律硕士学位。

2018年,陈律师加入竞天公诚;2021年经本所批准成为合伙人。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陈律师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永新知识产权等工作近10年。

陈律师专长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熟悉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擅长包括专利无效、专利侵权、专利相关行政诉讼、知识产权许可、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知识产权策略制定等具体服务。陈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切实且及时的法律服务。陈律师在处理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涉及化学、医药、通信、半导体等行业。陈律师也为客户在非诉项目中就企业上市前尽职调查,FTO,许可谈判,制定知识产权制度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陈律师服务过的代表性客户包括:华为,OPPO,海能达,宁德时代新能源,信安世纪,英特尔,金士顿科技,中材装备,和铂医药,惠氏,瓦克化学,默克,巴斯夫等。

陈律师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及专利代理师资格。

工作经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永新知识产权 律师助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员

代表业绩

代表华为参与其与三星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及无效系列纠纷

代表OPPO参与其与ACT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系列纠纷

代表海能达参与其与摩托罗拉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

代表宁德时代新能源参与其与塔菲尔专利侵权系列纠纷

代表金士顿参与其与赫尔辛基内存专利侵权及无效系列纠纷

为和铂医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提供专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向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元化智能进行股权投资进行FTO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代表中材装备集团参与其与FONS科技的技术许可合同纠纷

 

  • 诉讼
  • 竞争法/反垄断
  • 知识产权
中国
贺伊博
贺伊博
允天律师事务所

贺伊博先生自2010年起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担任复审员/PCT审查员/发明专利实审审查员/实用新型初审审查员。自2019年2月起,加入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

职称资格

高级知识产权师

执业领域

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尤其擅长生物医药、化工材料等技术领域专利、商业秘密、技术合同;以及药品注册和集中采购合规审查等。

专业经验

1、代理海鹤药业公司与中外制药公司“艾地骨化醇软胶囊”药品专利链接诉讼首案,此案被评为“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等。

2、代理人福药业公司与普渡制药公司“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药品专利链接行政裁决首案,确认人福药业公司的技术方案未落入登记专利的保护范围。

3、代理中华公司等与王龙公司等“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此案被评为“人民法院2021年十大案件”,同时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10大知识产权案件”等。

4、代理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与隆德贝克公司“沃替西汀”专利侵权案,通过不侵权抗辩迫使对方撤诉。

5、代理江苏利思德公司与科莱恩(德国)公司“二乙基次膦酸铝阻燃剂”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系列案件,最终迫使对方撤诉/撤销行政裁决请求。

6、代理人福药业公司请求宣告普渡制药公司“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系列发明专利无效案,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7、代理利思德公司请求宣告科莱恩(德国)公司“二乙基次膦酸铝阻燃剂”系列发明专利无效案,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部分无效。

8、代理上海凯赛公司应对山东归源公司请求宣告发明专利无效案,成功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9、代理爱美客公司应对隋某请求宣告发明专利无效案,成功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10、担任多家生物医药化工企业(如住友药业、苏州亿腾、北京科信必成、维康平生、宁聚生物、江苏利思德)的知识产权顾问。

11、服务多家生物医药化工主体(如建昌帮药业、金宇保灵、阜外医院、深圳赫兹、苏州嘉树、江苏利思德)的技术转让咨询。

12、主办某1类小分子新冠药物的FTO检索分析和相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检索分析项目。

13、主办某GIP和GLP?1双激动多肽药物的FTO检索分析和相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检索分析项目。

14、主办某菌株+OMV蛋白多价联合流脑疫苗的FTO检索分析和主题检索项目。

15、主办某单抗药物注射器的FTO检索分析项目。

16、主办某激素类药物BD过程中商业秘密风险评估项目。

17、主办某脂肪体技术专利布局项目,并已申请近十件发明专利。

18、在国知局任职期间,任实质审查员、专利复审审查员、PCT审查员、实用新型初审审查员,具备合议组组长资格。主审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社会职务

世界中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委员会理事

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企业合规师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

北京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202309-202608)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

北京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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